《减税与就业法案》彻底改变了我们的税法。也许更令人惊讶的是,其中一些变化产生立即影响,需要使用2017年税收申报。突如其来的变化可能会引起一些混淆,甚至连国税局都无法确定它将产生何种效果。
目前的主要问题是“过渡税”,某些外国公司的部分所有者必须对外国实体的累计收入缴纳一次性税收。问题是我们现在距离提交截止日期仅有几周时间,并且仍然没有准确的计算指导,或者即使附加的税率表来申报过渡税或支付结构自选表格。根据1月份国税局的新闻稿,国税局通知2018-13“……描述财政部和国税局打算发布的法规,包括根据过渡税和其他规则计算收入的规则,以澄清法律的某些方面。” 这听起来不错,但我们仍在等待这些规定的实施。
另一个潜在的问题是,过渡税似乎是针对企业。现在美国公司可以从国外子公司免税返还股息,过渡税试图使以往的收入快速增长。然而,即使他们没有得到免税遣返的好处,过渡税也会使不服恩个人陷入其网中。初步规划引领我们得到了一些非常有利的情景,特别是当财富与创收房地产紧密相连时,其中一些还不及有利的情况,例如当财富与被标记为对外扩张的资本捆绑在一起时。
其结果是一个紧张的局面,因为纳税申报到期,大量人员受到威胁,而且我们都在等待人员配备不足和过度工作的国税局在未来不确定的时间内颁布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