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状病毒危机期间,美国国税局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来帮助纳税人税费申报和缴税。这些举措有的非常有帮助,有的则是浮于表面,作用不大。但美国国税局表示即将推出更多指导和措施。
以下是重点内容:
- 分期协议
o 4月1日至7月15日之间的付款将被暂停,在此期间不付款不会导致协议违约
- 妥协提议 (OIC)
o纳税人必须在7月15日之前提供未交的信息
o纳税人可以选择暂停税务支付直到7月15日
o如果在7月15日之前提交2018年纳税申报表,则不会因延时递交导致违约OIC
- 税务征管行为
o根据美国国税局:“在此疫情期间,由实地税收官员发起的留置权和征税(包括对个人住所的没收)将被暂停。但是,征税官员对高收入非申报者仍会实施征收,若有需要,实施其他类似征管行为。” 但是这个阐述很模糊。什么是类似征管行为?谁是高收入非申报人?我们建议实施征税官试着与国税局和/或其实地税官员保持联系。
- 一般活动
o国税局总体来说不会开始新的审核。对于当前的审核,美国国税局将尝试延迟案件,安排远程处理案件,或对有个别特殊情况的审核考虑特殊情况审核。
还有其他规定,但主要是程序性的,没有任何意外。全文可在此处找到。 IR-2020-59